Offer时间效应

并非所有的Offer都可以交易成功;每一个Offer的提出都有时效。卖家千辛万苦做了各种准备工作,清洁,修理,装饰,把房子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象待嫁的花姑娘,挂牌上市,终于等到了有意的;买家也是历经多次看房,比较,纠结,思量,终于碰到了心仪的,筹措首付,获得银行贷款承诺,一阵忙乎可以给出Offer了。但是—-眼见着是WIN-WIN的大好事—却不一定成交。

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小时候背过的那首唐诗“花堪折时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如果您觉得太酸,那“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够直白的吧。

地产市场这些许年间见了太多买方或卖方思量犹豫间与好的交易失之交臂而后悔的案例。

曾经有一套房产地点结构状况都令买方满意,买方很喜欢这个房子,看到没有别的买家竞争,希望通过谈判达到自己满意的价格。卖方却不认为有很大的降价空间,于是买卖双方在价格上展开激烈交锋。买方认为既然没有竞争Offer当然可以讨价还价;卖方认为刚刚第一天上市,周末之后或许还有更多Offer出现。最后买方让步,同意在叫价的基础上成交。但验屋后发现地下室有修补过的痕迹,买方要求给予两千元的补偿;卖方则坚持这个破损十年前经过专业公司修补过,没有再发生任何问题,不愿在价格上补偿。买方认为既然价格已经这样高了,没有必要买一个曾经修补过的房子。于是交易没有进行下去。卖方没有意识到同样的Offer或许不会再次出现了。后来卖方等待了两个月的时间才以低于叫价一万五千元的价格售出房产。卖方没有意识到第一个Offer的可贵抓住机会成交,却因为区区两千元放过了一个很好的交易。

让买家后悔不迭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上个例子中的买方后来并没有遇到比前一个更满意的房子,用高于那个价格成交了另一个房产。平静之后说当初因为2000元放弃了满意度比较高的房子似乎制气的成分多些。让情绪控制了判断的理智。虽然后来买的房子也很不错但比起之前的那个总有些遗憾。更不用说目前房市火爆的情形,一旦没有买到自己中意的房子,下一次看到满意的房子,价格就要涨上一大截。有朋友就同我抱怨他所关注的房屋区域比一年前涨了十万,房屋状况还比以前差,“仅仅过去的三五个月,房价就高了六万“。每一次的纠结,矛盾与放弃都换来下一次的懊悔。可是如果现在不下手,几个月之后的价格岂不是更高?

无论买方还是卖方,在处理Offer的时候首先要明确目的。买方要买到中意的房子,卖方要卖掉房子。价格的高低要建立在成交的基础上才有探讨的价值。买方Offer出价再低,买不到房子也是白说;卖方要价再高卖不掉房子也是幻想。只有完成了买卖房子的基础上才可能衡量比较。

加拿大的房产市场非常透明,特别是多伦多房产交易活跃,很容易看到房产价值的上下起伏。绝大部分的房产交易都是在房产价值范围内波动,这个价值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目前的价值当然与以前的价值有区别。时间越长,价值相差越大。普遍的价值规律不以个人意志来转移。

哲学家们早就告诫过我们不可能同时跨过两条河流,也不可能两次跨过同一条河流。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买卖双方非常活跃,角力激烈,说其瞬息万变一日千里并不夸张,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压力之大前所未有,市场留给双方的时限越发短促。在这样的形势下更需要双方在冷静分析的前提下果断决策,不要让稍纵即逝的大好交易机会从指尖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