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孩控告BC省政府,将裁定“海外买家税”是否违宪!

大家还记得中国女留学生李静(Jing Li)因15%外国买家税控告BC省政府一案吗?最近,此案由有了一些新的进展。
在《环球邮报》的最新报道中称:BC省高级法院将裁决李静起诉BC省政府越权、违约、歧视三宗罪一案。据悉,裁决将明确认定“海外买家税”是否违法。

原告李静是一名中国学生,于2013年来到加拿大,并在萨斯喀彻温大学完成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根据法庭文件,她在BC省政府宣布税收前以5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兰里的城市屋。但不曾想就在签订购房合同的12天后,BC省政府宣布征收“海外买家税”税率,高达15%。此时李静陷入两难,执行购房合同要额外付给政府8.4万加元的税款,不执行合同则损失5.6万加元的定金。
而李静上诉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法院宣布这项税收是非法的,并希望自己以及其它受海外买家税影响的人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

首先知叔来给你科普一下什么样的人群要交NRST(海外买家税)?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可以退还NRST(海外买家税)? 留学生买房需要父母贷款,那还能不能退税了?知叔现在为您一一解答。
受影响的人群:
非加拿大公民;
没有加拿大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
外国公司;
外国人控股的公司;
外国公司控股的加拿大公司;
信托管理者是外国人或者外国公司的信托;
信托管理者时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但信托受益者是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信托。
受影响的房屋:
NRST 适用于至少一个但不超过六个单一家庭住宅的转让。单一家庭住宅包括独立屋、半独立房屋,联排镇屋以及公寓。在购买多个单元公寓的情况下,每个单元均被视为单一家庭住宅。
可豁免NRST的人群:
被移民局确认PR通过,但还在等待的居民可以不交NRST;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同意可以不交NRST,也就是难民;
如果夫妻联名购房,但其中一人是受影响的人群,另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
退NRST的条件:
如果受影响的人群满足以下条件,已交的NRST可以如数退还 :
在购房之日起4年内成为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在购房之日起至少参加加拿大两年的全职在校学习;
在购房之日起在合法连续全职工作1年;
在此期间,购房者必须绝对持有房屋或者与配偶共同持有。并且,此房屋必须是购房者的主要居住地,一直没有卖。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无论BC省高法院做出哪种裁决,败诉的一方都会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终都将由加拿大最高法院依据宪法裁决BC省的“海外买家税”是否违反了加拿大宪法。
所以说,李静代表发起的集体诉讼极有可能改变加拿大历史进程,推动加拿大地产行业的迅速复苏。
李静的律师Luciana Brasil表示,BC省政府涉嫌越权使用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权力,以国别为基准对非加拿大居民加以歧视,违反了《加拿大人权与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和加国签定的多项国际条约。李静发起这个诉讼需要足够的勇气,因为通常没有人敢发起这种诉讼。但值得庆幸的是,已经有很多非加拿大居民表示愿意加入帮助诉讼。
另外,还有不少网友评价表示,国家的法制就是要有不断的诉讼来健全。李静的官司将理清省政府可以拥有哪些权力,不拥有哪些权力。一旦海外买家税终审被裁决违宪。那不仅仅是BC省,很多省的政府提出的地产调控举措都将面临同样的命运。


来源:城市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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