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漏水流到走廊物业给出$2300账单,我该付?

大温独立屋价格飞在天上,越来越多的华人选择了负担性更好的城市屋和公寓。既然是共管物业,就难免要跟物业公司打交道。 比如家里或者公共空间出现了需要修缮的地方,钱谁出?这样的纠缠,日常生活里可不少见。 最近本地中文论坛有人发帖《厨房反水流到走廊,物业给了2300多罚单》,求助网友的智慧。

楼主表示,自家公寓住一楼,楼上还有两户,楼下是车库没有人。今年1月底,厨房水槽晚上出现下水问题,楼主就停用了,想第二天找水管工。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水管开始往水槽里反水。又过了一会儿,水槽瞬间通开了。 楼主估计,是主管道堵了,楼上的邻居用水反到一楼水槽,最后由于水太多,主管道压力大,又冲开了堵塞物。 在反水的过程中,有部分水从水槽出来,顺着墙流到走廊,地毯也湿了。 楼主给物业经理打电话,说了情况,经理问是不是sink overflow,楼主说“是,但是现在一切都好了”。 第二天物业拿来除湿机吹了几天,又过了几天,物业把走廊上楼主家厨房那里的墙开了个1平方米大的洞,检查半天说没事。一直到现在墙洞还没堵上。 
结果,物业把这些修缮、检查的账单都算到了楼主头上,一共2300多刀。
楼主就慌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承担这笔费用,问问大家有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 有热心网友表示,该先咨询一下维修工,是什么原因导致水漫出来,有可能是主下水堵了,楼主也是受害者。弄清原因,真是自己责任再协商赔偿。
楼主表示,检查报告上写的“原因不明(no sourced)”。 又有网友打抱不平:既然是no sourced,怎么能由受害者承担全部责任呢?
还有不少人建议走保险,看来在房屋保险上,大家的意识还是很强的。
还有人提醒,一般公寓都有自己的保险,不应该让楼主出。
还有人表示,住公寓的一定要自己买保险,大楼的保险只管大楼公共部分,只有你单元损失超过大楼的deductible部分才会走大楼保险。
更有人对物业不跟业主沟通就直接要钱的方法太阴了。
还有网友表示自己有类似经历,楼主要出钱。
还有许多网友搬出身边的例子,表示证明不了是楼主责任,主管道堵了就是大家分摊。 
社区报《今日本拿比》(Burnaby Now)报道,本拿比大学路(University Cres.)一栋公寓其中一个单位的业主Ze Bing Yang表示,他在2019年1月29日留意到有一个水管滴水。他试图关闭水源,但水管继续滴水,于是他向物业经理发了短信。 物业经理告诉他,单位外有阀门,当他请了有牌照的修理工进行修理时,可以使用。 当修理工到现场时,物业经理打开了走廊天花板上的检修面板,并关闭了其中一个龙头,没想到引来更大的渗漏问题。
Ze Bing Yang认为这是物业经理的过失,不过业主委员会认为,是Ze Bing Yang的修理工过失,他要负责2939元维修费用。 最终,Ze Bing Yang把事件交由BC民事仲裁处处理,指大楼保险应支付费用,因为物业经理错误地关闭阀门。而此事的重点,在于这个漏水活塞是否属于Ze Bing Yang的单位。 BC民事仲裁处副主席J. Garth Cambrey称,业主委员会的附例规定,只会向业主收取因为业主的单位所引起的维修费。
Cambrey表示,即使漏水的活塞在业主的单位内,也并不意味着该活塞是其中一部分。Cambrey解释,根据共管物业法,公共设施包括水管和其他用于水流的设施,包括在墙壁、地板或天花板之内,并与另一单位形成分界;又或全部或部分位于一个单位之内,但可以与另一单位结合使用;或打算与另一单位一起作为共同财产使用。 Cambrey称,无法确定漏水的活塞是否位于一堵墙内,也无法确定漏水活塞位置,属于业主的单位还是公共物业,因此裁定Ze Bing Yang毋须负责维修费。 所以说啊,公寓漏水,不见得就该业主修,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不管什么情况,有房屋保险傍身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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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内容来自微信公众号 Vanfun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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