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房贷合同不可忽视的5大条款

在选择房屋贷款时,低利率往往只能作为参考条件之一。面对诸多贷款方案,还应仔细查看其它格式条款的选项组合是否适合自己,符合自己的需求与期望。

当第一次查看贷款合同时,的确很难一下消化合同上包括附加条款在内的所有内容。不过这些内容其实非常重要,当您同意签署这份合同,就表示这些细枝末节的条款将束缚借款方今后几年甚至几十年。因此借款方有义务也有必要仔细研读贷款合约上的每一个细节。

如果这是您第一次做贷款,很可能您对条款内容还不甚了解,那麽至少以下几条附加条款应该特别留意,是否包含在您的贷款合约之中。

1.抵押贷款或常规贷款

如果在房贷期限内,借款方有可能重新规划贷款事宜,转移房贷,那麽将倾向性选择弹性较强的常规贷款。一些借贷机构在介绍房贷产品时,常常会趋利避害,只介绍产品优势。对于抵押型贷款来说,其优势是一旦申请通过之后,如若物业价值攀升,客户可直接从借贷机构拿到更多贷款,而不用再申请融资。而抵押型贷款的弊端也很明显,那就是客户无法将房贷转移到其它利率更低的借贷机构,甚至在贷款到期后也无法转移。如果客户想转移道其他机构,就需要花钱请律师来出面解决。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银行同时提供这两种贷款,不过道明银行(TD Bank)与Tangerine则只限于提供抵押贷款。

2.房贷罚金优惠

或许客户并不了解,如果贷款到期前违反合约,需支付一定的罚款。如果是浮动利率房贷,那么处罚金额为三个月的利息。如果为固定利率房贷,则需要支付高于三个月利息的罚金或支付利息差额(IRD),而利息差额(IRD)有可能会非常昂贵。因此如果有可能在贷款到期前违约,那么则应选择房贷罚金可享受一定优惠比例的借贷银行。在加拿大共有13间信贷联盟提供这种优惠措施,而绝大多数银行则按规定处以房贷罚款。对于客户来说,这种罚金的优惠也许更容易被接受、更公平,也补偿了借贷机构的损失。

3.沿用房贷期限

沿用房屋贷款(Porting),即在保留现有利率的情况下搬迁到其他住宅。如若有此打算,则应了解沿用房贷的沿用期限。通常来说,客户有30天时间购置新屋,即可沿用之前的房贷条款;如果花费了31天则需要支付房贷罚金(通常此项没有特别优惠)。不过,幸运的是,现在沿用房贷的沿用期限,可延长至60天、90天甚至120天。在寻找包含此项的房贷产品时,应向借贷方确认在沿用放贷时。是否条款较为灵活机动。

4.半年计复利

绝大多数固定利率房屋贷款的计算原则是半年计一次复利(Semi-annual Compounding),不过浮动利率房屋贷款则按月计复利。越频繁计算复利,则需要支付越多的利息。因此,在选择房贷产品时,应尽量咨询,选择半年计复利房贷。

5.双倍还款

双倍还款是指,为提早还清房贷,每月多支付一倍的还款金额。例如,如果房贷为$1,000/月,而如果放贷合同中有双倍还款条款,则可以每月支付$2,000,而无需支付任何罚金。双倍还款也是一次性还清房贷的一种形式,不过这种方式指定了特定的金额,即原房贷还款金额的两倍。只有少数借贷机构提供这种还款方式,不过如果认为在未来有能力偿还更多的贷款,这不失为一个不用支付罚金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