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哥华街道名 地区发展史缩影

无论您居住的地点是以街(Street)、道(Avenue)、路(Road)、大道(Drive)或路(Crescent)等来命名,大温哥华地区的街道规画与取名,都与各地区的发展与规画史有一定渊源。
以温哥华市与素里为例,“街”与“道”是最为普遍的道路名称,两城市并呈现“格子型”的街道规画,南北向以街为命名,东西向则是以道为命名。
如看看列治文的道路规画,则发现许多“路、Crescent或大道”等,这与列治文主要有不少弯曲道路有关,加上列治文的主要发展是在二次大战之后,是个典型的渔农郊区,街道发展也不是呈现格子型,道路交通以适合开车为主,各地区的规画也有自我特色。
反观列治文西南区的斯帝夫斯敦(Steveston),因为早期就有居民居住开发,街道规画就是呈现格子型的街与道命名。

市政史学家艾特金(John Atkin)表示,温哥华市东一街以北介于格兰大道(Glen Dr.)与乃磨街(Nanaimo St.)的区域,在1880年代是一家名为“温哥华改善公司”(Vancouver Improvement Company)来开发,他们希望能将该区土地打造成一个“上流住宅区”。
因此,该区域的南北向道路都是以“大道”(Drive)取名,意味较高级的街道。大道在西温的高级住宅区“英属物业”(British Properties)也极为普遍,一般来说,当年开发商钟情以大道来取名,况且当汽车还未非常普遍时,道路是开车享乐用途,大道给人的感觉就是较为高尚。
至于属于市郊的素里市,早期以名字为街道命名,但在1957年间,市议会决定采用格子系统,并以数目字命名,原因是能让警方及消防人员更容易找到确切地址。另外,在2010年,市议会把乔治国王公路重新命名为乔治国王大道(King George Blvd.),与重新改造市中心有关。
整体来说,大温哥华地区有8成的道路由四个项目区分,其中“街”占了30%,“道”占27%,“路”占13%,“大道”占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