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业主同意即可将整栋公寓卖给开发商?温哥华出现首例

温哥华一幢公寓的业主在无需全体同意的前提下,成功投票解散业主立案法团,并把公寓物业售给发展商,成为卑诗省首例。据报道,12月12日,超过20户业主,以八成的票数同意上述决定。卑诗柏文业主协会(Condominium Home Owners Association of BC)主席乔文图(Tony Gioventu)也有在场。

更多公寓正决定卖给发展商相关业主立案法团代表,拒绝披露该公寓的地点及确切票数。乔文图称,这是新法例于7月生效以来,首个成功投票出售公寓的个案。根据该法例,公寓业主解散业主立案法团并同意出售公寓的票数,由100%降低至80%。不过乔文图表示,即使是80%的票数,要达成出售物业的决定也并不容易,估计温哥华许多业主立案法团正在询问将公寓出售给发展商的事宜。他提醒有意出售本身公寓的业主立案法团,应先召开会议,让所有业主都可在会议上发问,并得到答案。有律师行称,正代表温哥华12个业主立案法团,出售公寓。其中一个正在商议的待售物业,是位于洛逊街(Robson St.)夹尼古拉街(Nicola St.)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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